市各相关单位,各区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徐州高新区财政局,新城区管委会财务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5〕19号)精神,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开展,现就2017年度市级PPP项目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梳理符合条件项目。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5〕19号)、《关于市城建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的通知》(徐政办传〔2015〕192号)精神,推进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提高公共产品服务质量与效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凡列入2017年度市城建重点工程、水利水务、环境治理、民生实事等市级投资项目,原则上采用PPP模式实施。
(二)贯彻“两个强制”原则。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提出,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现金流稳定,PPP模式运用较为广泛,操作相对成熟的领域,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在其他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
(三)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市各相关单位、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精神,加强PPP项目财政管理。已列入2016年度市级项目库但尚未落地、且确定继续运用PPP模式的项目,滚动进入2017年度市级项目库。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尽快进入实质性的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等程序,严格规范操作,确保项目按时落地。
二、申报要求市各相关部门、各区财政部门应认真筛选2017年度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填写《徐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情况汇总表(2017年度)》、《______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初步方案》、项目信息表(见附件),于2017年1月25日报送市财政局(市PPP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czzwc@163.com。联系人:王慧、朱蕾;联系电话:0516—83731811。
附件下载Upfiles/2017/1/12/2H00D2BF2484NN80T2BD.zip